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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2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受文化部表彰
作者:省文化厅市场局 发布日期:2013-01-22
在1月18日召开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我省多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受到文化部表彰。在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中,我省获101分,(其中基础分98分,加分3分),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局和芜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荣获2012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称号,刁觉班等3同志荣获2012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优秀个人称号,分获2万元和0.5万元的奖励。
在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评比中,我省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合肥市艺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荣获“2012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并位列十大案件之首,获得奖励10万元。芜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华娱量贩式音乐茶座有限公司播放的曲目含有国家禁止内容案、马鞍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郑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电影作品案、安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甲壳虫网吧接纳多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池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池州市慧联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案、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刘某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并销售非法音像制品案5个案件被文化部评为“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分获奖励2万元。本次全国十大案件和重大案件共评出110个,是从各省上报的647个年度重点案件评出的,我省共推荐上报20个重点案件,其中6个案件获奖,获奖率30%,高于全国平均获奖率13个百分点,6个案件分别涉及网络游戏、歌舞娱乐、网吧、电影、音像出版物等市场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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