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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黄岗墓群发掘出土文物40多件
作者:肥东县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11-04-25
经过历时半个多月的考古勘察和抢救性发掘,肥东县黄岗墓群发掘圆满完成,共计出土文物40多件。
2011年4月2日,肥东县文物管理所接到桥头集路二期建设工程的有关人员举报,反映该工地的南环路至黄岗村居民区之间发现许多青砖。该所同志立即赶往现场,经过现场查看发现,该地为黄岗墓群,位于店埠镇对河社区居委黄岗村西北部,分布范围北起南环路,南至黄岗村居民区,南北长约1000米,建设之中的桥头集路刚好从墓群中部经过。为了有效抢救保护此处古墓群,支持肥东基本建设,在不耽误道路建设工期的前提下,该所与省考古研究所联合对此处进行了考古勘探及抢救性发掘。
在发掘工作中,该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采取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将地下埋藏与堆积的文化内涵特别丰富的区域确定为重点考古发掘对象,进行了大面积揭露,在文化堆积一般的区域则进行局部考古发掘,了解地下的堆积和文化面貌。通过发掘,共发现各种遗迹现象39处,其中墓葬31座(砖石墓13座,竖穴土坑墓16座),窖穴4个,水井1眼,灰沟3条,共计出土文物40多件,器物类别有陶器、瓷器、铁器、铜器、银器等,器形有罐、铜镜、铜币、印章、带钩、盆、剑等。根据出土文物分析其最早年代距今约1500年,经历了东汉、南北朝、唐宋和明清时期。
发掘表明,此处遗存不仅是古墓葬的密集区,也是后世居民的生活区。这些古文化遗存历经不同时期,文化内涵丰富,为研究江淮地区东汉至唐宋时期的墓葬形制、民间风俗和器物组合等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此次发掘,提高了我县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心,更宣传了肥东文物和历史,为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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