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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联开展第二届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评选活动
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省文联 发布日期:2010-09-02
各市、企业文联(文协),各市书协、美协、摄协,省直有关单位:
为培养和推介青年文艺人才,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推动我省文艺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文联领导,省文联办公室、组联处和省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负责同志组成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本次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联组联处。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18(1992年12月31日前)——4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的安徽省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已在首届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评选中,被评为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的会员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评选出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各10名。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文化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艺术成就突出,获得国内或省内重要奖项,创作水平在省内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中居领先地位,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二)专业参评条件
1、优秀青年书法家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书法或篆刻作品入选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全国展、兰亭展、中青展、单项展,不包括专题展)不少于两次或获奖不少于一次;入选安徽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不少于三次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不少于一次。
2、优秀青年美术家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美术作品(包括全国美展所设国画、油画、版画、宣传画、年画、连环画、雕塑等所有画种)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五年一届全国美展一次;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单项展不少于两次或获奖不少于一次;入选安徽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全省美展不少于两次并获铜奖以上奖励不少于一次;入选安徽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单项展不少于三次并获银奖以上奖励不少于一次或获铜奖以上奖励不少于两次。
3、优秀青年摄影家参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摄影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国内影展和国际影展不少于两次或获奖不少于一次;入选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不少于三次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不少于一次。
四、评选办法
(一)申报推荐
本次评选活动的申报推荐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方式。请各市、企业文联(文协)及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和各大专院校做好申报发动工作,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进行申报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1、由个人填写申报推荐表一式二份。
2、由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由个人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会员证、职称资格证、入选、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附于申报推荐表后。有理论成果和其他相关突出成果的请附相关资料。
4、由个人提供近期创作的代表作品一件,内容、尺寸不限。摄影作品每人报送10幅。(被评为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的参评者作品不退件)
5、参评会员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可靠,参评作品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6、申报材料于2010年9月31日前报省文联组联处。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邮编:230001,联系人:程多林、何冰凌,电话:2888277。
(二)组织评选
1、评选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2、成立美术、书法、摄影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各自评选细则,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分别评出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推荐人选各12名。
3、推荐人选报评选组委会,组委会组织评出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10名。
4、评选结果在省文联网站公示一周。
五、奖励、推介办法
1、对评选出的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省文联和省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颁发证书。
2、在省文联、省书法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网站和其他相关的文艺网站宣传发布评选情况。
3、视情况以举办展览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六、工作要求
开展安徽省优秀青年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评选活动是加强全省文艺队伍建设、推出优秀文艺人才、促进安徽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一件大事,各市、企业文联及书协、美协、摄协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圆满成功。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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